
共建生态江苏·重点企业在行动
2011-01-18 21:32 编辑:志明 信息来源:
生态江苏网
一、基本条件 1.在防治污染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,推行资源、能源的综合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,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。 2.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和“三同时”制度,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,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,积极推行清洁生产,按期完成节能减排任务。 3.污染治理设施配套、运转正常,污染物达标排放,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放总量的规定。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整治,环保标志明显,排污口设置合理,排污去向合理,便于采集样品,便于计量监测,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。 4.开展对全体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环境意识的教育,定期对企业内环保岗位在职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。 5.企业内环境整洁优美,注重绿化。 6.近期无污染事故发生。 二、申报材料 1.企业申报表; 2.企业的注册商标证(复印件,二份); 3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,二份); 4.企业所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的荣誉证书(复印件,二份); 5.企业宣传材料: (1)企业介绍文字材料(2000字左右,二份),包括企业领导、企业概况、主要产品简介、环保工作成就等,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。 (2)照片(企业领导照片和反映企业形象照片8—10张,及不低于500K的数码照片文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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